一、石油裂化钉头管表面制作要求:
1、基管表面不应存在深度超过0. 3mm的凹坑、凹痕、折叠、轧折、沟槽等缺陷。如有超标缺陷,允许修磨,修磨后的管壁厚度不得小于规定的至小管壁厚度。
2、石油裂化钉头管基管的直线度在任意 3m内,不得大于2. 5mm,且总长度的直线度不得大于6mm。
3、基管宜采用整根无拼接无缝钢管,如需拼接,应征得买方的书面同意,其焊接形式、位置及检验要求应由买方确认。钢管的焊接应符合SH 3085 或SH/T 3417的规定。
二、石油裂化钉头管材质要求
1、石油裂化钉头管钉头采用碳素结构钢时应符合GB/T 700的规定;采用优良的碳素结构钢时应符合GB/T 699的规定;采用耐热钢时应符合GB/T 1221 的规定:采用不锈钢时应符合GB/T 1220 的规定。各种材质的热轧钢棒的外形及尺寸应符合GB/T 702的规定;冷拉钢棒的外形及尺寸应符合GB/T 905的规定。
2、石油裂化钉头管钉头宜采用比设计直径大2mm的钢棒冷拔而成。